郝天行與林昭生以失序盟成員的身分一起擔任《卡塔莉娜:關於生命療養院,以及人 們如何被遺棄的故事》讀書會導讀。本活動由「左轉有書x慕哲咖啡」和「人權公約施 行監督聯盟Covenants Watch」主辦。/照片由主辦單位提供。

本系列為MadinAsiaPacific與台灣失序者聯盟(失序盟)成員的對話,失序盟成員從失序者/瘋人/酷兒的位置出發,探索台灣精神失序相關議題。本系列內容於MadinAsiaPacific分為上、下集發表,並另有刊載英文版。

台灣失序者聯盟成員暨作者

王修梧

郝天行

林昭生

感謝劉昆峰與曾郁翔協助我們諸多題項的翻譯

關於台灣失序者聯盟

「失序者聯盟」由四個朋友組成,我們都是台灣心理健康、精神醫療資源的使用者/倖存者,帶著大大小小的精神疾病診斷,與進出精神科病房或門診的經驗。我們於2019年10月20日確定以「失序者」這個稱呼定位自身,因為我們認為所有的精神失序,必定都有其社會性,是與某組社會常規的脫離。如「過度」的情緒與行為的「脫序」,含有脫離特定社會化的情感表達、感覺結構、人際互動的意涵;社會也優先預設大多數人感知的現實為真實,而否定「妄想」的意義。

失序盟是一個新成立的草根組織,非立案組織,成員用自己工作之餘的時間碰面、合作,從彼此培力開始,慢慢前進。我們目前還未設立對外的官方網頁。雖然組織看似年輕,但我們並非倉促成軍,各自也都在不同田野,有多年的使用者/倖存者運動組織參與、倡議經驗。在組織名訂定為「失序盟」以前,我們便透過日常聊天、交流,慢慢形成「一起做點什麼吧」的想法,討論議題、分享生活經驗、閱讀「瘋狂/癲狂」主題的文獻資料,尤其希望爬梳台灣在地的癲狂史、癲狂文化。我們希望跟羅伊波特的《瘋狂簡史:誰定義了瘋狂?》一樣,能夠從使用者/倖存者/瘋人的角度,來看精神失序的文化與體制治理脈絡。西方精神醫學是台灣精神醫療機構形成的基礎,從日治時期逐漸建立,如今西方精神醫療已經成為在地分類與治理身心痛苦經驗的主流工具,而來自不同脈絡與處境的失序者另類發聲,卻非常稀薄。

「失敗感」是失序者普遍的生存經驗。我們從彼此身上辨認出三種「失敗敘事」:首先,是各自使用者/倖存者運動經驗中經歷的挫敗感。我們過往談論議題、組織參與的過程中,有許多讓我們至今仍困惑、創傷的經歷。台灣缺乏精神失序者集體運動歷史,因而較無抵抗能量與結社資源;來自差異背景的失序者彼此難以磨合;失序者缺少家庭以外的自助社群網絡;同儕支持實作與倫理的論述與工具匱乏,上述面向都是各種運動挫敗經驗形成的脈絡,我們希望從這些脈絡回看自身倡議的歷史。第二,則是使用心理健康資源、向專業體制求助卻再度創傷、求助無門的挫敗經驗。醫源性傷害是常見的,除來自專業體制運作缺乏使用者觀點,還包含無中立投訴機制等權力不均因素。第三,就是我們各自生活的失敗感。我們都是廿、卅歲左右的青年,理當對生活有願景,但各種青年貧窮世代的結構性因素不只扼殺對未來的想像,也帶來生活風險,如都市的高房租房價、難以找到理想工作,遑論追求職涯等。即使失序盟成員相對幸運,有機會從高等教育體制內累積文化資本,但文化資本轉為經濟資本的機會並不豐富,甚至不見得能帶來穩定的生活。我們兼有酷兒、暴力倖存者等位置,多獨居生活,缺乏穩定的社會支持。創傷的複雜性與生存的掙扎讓我們「發瘋」了,但現代精神醫療系統卻簡單地殖民我們的受苦經驗,標籤我們的發瘋為各種症狀,而鮮少理解苦難的來源:社會壓迫、創傷,與缺乏連結。

我們不代言台灣所有的使用者/倖存者/瘋人,而只希望從我們自身的失序者位置出發,協商另類的癲狂論述與洞見。希望透過分享我們的敘事,能夠呈現出我們這個世代的受苦經驗。

台灣失序者聯盟成員暨作者

1.使用「mad」作為組織名稱是具有政治性的行動,你們認為台灣社會將如何回應?重新挪用mad/crazy是渴望改變什麼?

醫療人員從19世紀開始,將不合時代規範的身心一一病理化,並透過腦神經科學將「怪胎」塞進不斷擴充的疾病名稱,於是,冠有「精神」的各種詞彙一一誕生了。然而我們不認為每一位「失序者」——這是我們組織的中文名稱——都是基因、腦神經、體內化學平衡發生問題的病人,這樣的個人內在歸因常常簡化了身心失序的意義。因此我們揚棄「精神病患」,以「mad」作為組織名稱,該詞指涉對象從14世紀描述罹患狂犬病的動物行為,歷經數百年而延展出盛怒、紊亂、癡迷、愚痴以及受挫等各種非常態但不必然需要矯正治療的心智狀態;「Mad」同時也是英文世界精神病人/使用者/倖存者等位置光譜中,相對具有彈性與基進性的位置。中文語境中的「失序者」則指「不符合常規而處於混亂狀態之人」,這種混亂不盡然等同個人的身心危機(crisis),而可能僅指社會排除的後果;但個人身心的危機或長期痛苦,卻總是一種「失序」,有著社會常規的作用。常規由誰構成?有時,次文化社群的反而能夠形成不同於主流的互動常規,接納被主流排除的個人行為。

使用「失序者」的意義在於,一來,驅使我們重新探索「異常」思維與舉措、情緒跟情感被全面病理化前,曾作用在政治、經濟與文化上的豐富多義性,譬如19世紀前的中國文人透過「喫烟癖」進行文化資本的象徵性競逐,譬如透過鵝毛筆震懾政法國政教體制,1814年死於精神病院的薩德侯爵。二來,提醒我們在面對失序所帶來的痛苦時,不只接受醫囑,乖乖吃藥一途,有時,少點隨病理化而來的過度關心、追蹤及通報,多點同儕社群次文化的黑色幽默並建立另類瘋子自我認同,更能讓人更自在些。同儕社群的次文化常具有涵容失序與創造另類意義的空間,例如:我們在清楚彼此界線的狀態中,可以自嘲自己在醫院被綁起時,如何巧妙解開束帶;談各種接受不當治療的荒謬經驗;重新定義瘋子自我認同(如:其實我們得了崩世代失序症),能讓人更自在些。比起許多專業人員過度關注系統治理與通報的不足,我們更關心社群能不能有更多條件組成。

當我們將目光從個體的腦神經稍微移開,可能會發現,是根深蒂固的性/別偏見,是針對性交易、非法藥物交易等無受害者犯罪者的司法打壓,是不公稅制、世代剝削與派遣制度揉合而成的青年貧窮……把人逼向瘋狂。如此命名及支撐此命名的論述,並非否定「精神疾病」的存在,也並非反精神醫學,但可預期將不斷遭致相關批判。

2.跟我們多說點台灣現況好嗎?家庭、校園及工作場所提供怎樣的支持?存在更具文化洽融性的另類治療模式嗎?

在台灣,政府提供給失序者的資源長期不足。以2018年憂鬱症醫療費用為例,全年支出為66億多,不及健保總額百分之一,挹注於社區部分更為短缺,2017年預算不及16億,其中有部分編列給地方醫院,以聘僱居家拜訪的「關懷訪視員」,但一年一聘的勞動契約,使這群社工不易與受訪家庭維繫長期信任。

由於失序者在機構內外都得不到充分支持,陪伴與監護之責便長期由家庭成員背扛。1990年頒布的《精神衛生法》更進一步將責任法制化,規定需在「嚴重病人」的父母、配偶或親屬中擇一為「保護人」,其義務有協助就醫、出院後定期通報病情與行蹤,在其有自傷傷人之虞時進行緊急處置……。諷刺的是,由於缺乏喘息服務等資源,法定或者是實質照顧人時常在無可奈何下希望當事人能被送醫。而失序盟的其中一位有用甲基安的夥伴,也時常擔任其他器質性思覺失調,卻無其他依靠的朋友們的實質照顧者。他坦誠自己因社區資源不足,所以當照顧壓力到達極限時,即使他對病房監禁處置有所質疑,似乎只有哄朋友去住院這條路可以走。當失序者踏出家門進入學校,學校會有輔導室或心理健康中心,一旦被評估有需求,有機會被轉介給地方教育主管部門聘僱的社工或心理師。而投入就業市場之任職公司,若配合勞動部「員工協助方案」,職場諮商師能在他狀況不穩時入場輔導,然而公部門觸角未及所有機構,職場少提供心理健康資源。台灣職場目前關於合理調整的討論也非常少。在國家機器以人口為關注要點的風險治理思維下,遇到當事者全人發展及機構順利運作間存在衝突時,常被迫犧牲前者。譬如,當員工之精神困擾乃肇因於公司制度,總傾向「先讓當事人適應看看」而非修正其制度與組織;專業人員也可能必須配合評估要求,若學生顯露自殺意圖卻未即時通報,即使通報不一定是最好的方法,教師也會擔心受到嚴峻懲處風險而只能通報學生。

3.我喜歡「從失敗中學習」的想法。你們希望發現什麼?希望以什麼方法來研究哪裡失靈了呢?像是文獻、訪談或者其它的方式?

我們在某次開會時,T聽聞夥伴L說「行政就你啦」的半開玩笑話,猛然捶桌說:「不要因為我會做行政,就都叫,我,來,做!」語畢,在弄不懂自己哪裡受傷、為何生氣的失語情況下,發抖,淚流,抓扯頭髮,但失序盟沒人把這視為「有自傷傷人之虞的精神病徵(sign)」,也不視之為T個人脾氣控制問題。在夥伴的引導與討論中,T整理出她狀態裡面深刻的創傷與羞恥:

(1)她以學術工作為志向,但目前沒有錢讀博士班,也很沒有信心。她長期騙自己「自己適合做行政」,甚至萬念俱灰萌生考公務員的念頭(但及時煞車)。這似乎是某種夢想與願景的破滅;(2)她覺得自己一直都是失敗的失序者,身心不穩,人們看到她的自殘傷疤或目睹她的身心危機,就會不敢跟她一起工作。所以她一直想當個完美能幹的工作者,包含想要表現高度的情緒控制能力,但總是不理想,就像這次一樣,讓她很挫折;(3)承上,她認為讓朋友必須處理自己的狀態,也是一種失敗,因為造成朋友麻煩。

我們梳理這些從互動過程中浮現的失敗敘事,面對自己對生活願景、勞動、友倫的想法,去思考我們做為一個組織,彼此要如何合作、怎麼面對衝突。夥伴並沒有把T視為困擾,認為這個事件能讓大家重新思考「失敗/成功」腳本是如何影響我們的身心。L對中產階級夢碎很有共鳴,我們也藉此討論了一下這個話題。經驗不會只是單子個人的,而能夠反映群體。我們在經驗中學習對待的方法,並希望理解痛苦。只有理念是不夠的,要從我們真實的生命中學習、梳理。

本系列為Mad in Asia Pacific與台灣失序者聯盟(失序盟)成員的對話,失序盟成員從失序者/瘋人/酷兒的位置出發,探索台灣精神失序相關議題。本系列內容於Mad in Asia Pacific分為上、下集發表,並另有刊載英文版。

台灣失序者聯盟成員暨作者

王修梧

郝天行

林昭生

感謝劉昆峰與曾郁翔協助我們諸多題項的翻譯

心理健康體制試圖「幫助」人時,常常反造成二度傷害,我看到你們對此有很深的興趣。台灣的生物醫療取向有多盛行呢?

台灣主要的心理健康服務有:精神醫療(只有精神科醫師能提供)、心理治療(臨床心理師與諮商心理師提供)。沒有服務是完美的,上述這些專業服務都有造成二度創傷的風險,主要的問題在沒有建立透明的投訴機制。目前沒有提供遭受不當對待的病人或案主一個完善的中立第三方檢舉管道;而精神醫療過失部分則很難舉證過失。
二度創傷的形成,與服務本身是否為生物醫療取向,不見得是充分必要關係。但的確,以實證科學「生物醫療取向」為基礎的西醫精神醫學,在台灣十分盛行。台灣施行全民健保,在一般考量醫療費用的情況下,民眾幾乎使用健保看診,且2016年起已經取消鎖卡限制。但心理諮商沒有普遍納入健保,看醫學中心或診所的精神科,一次150-600NTD左右;而心理諮商一小時則為1500-2500NTD,大約是最低工資的十分之一。
健保包含西醫與中醫(通常被視為整合醫學、替代醫學),根據台灣2017年的全民健康保險醫療統計資料(2018出版),該年「精神、行為和神經發展疾患」類就診率,西醫是每十萬人口10,408人,將近10%人口就診西醫精神科;中醫則是每十萬人口735人,西醫就診率是中醫就診率的14倍之多。而這還沒計入西醫精神科的急診就診率(中醫沒有精神科急診)。而根據衛生福利部官方統計,2018年抗憂鬱藥物使用人數為1330,204人,約占台灣人口的5.6%,用藥人數逐年成長,但大眾媒體仍會強調這樣的使用人數比憂鬱症盛行率低,所以用藥率不夠高──我們認為這樣的論述是很荒謬的,也忽視了精神痛苦的社會脈絡。

你們集結這些故事是想達成什麼目標並希望建立怎樣的社群?

失序盟成員多半正值二、三十歲,這世代的我們本應充滿無限可能,但具體現實是--高房租、低薪資、未能充分就業,而就業後卻又無法維繫穩定生活……這一切都將我們拉曳入極深之絕望。有鑒於此,我們冀望連結同世代有著類近苦難經驗者,組為社群。

由於,失序盟成員們有機會透過高等教育取得較多文化資本,看似相對幸運。但我們缺乏機會用這些文化資本換取穩定的經濟生活。我們是酷兒,我們與原生家庭充滿緊張張力,我們缺乏穩定的社會支持……這些複雜的創傷以及面對創傷的我們的掙扎,將我們「逼瘋」。

然而,聳立在我們面前的當代心理健康體系,很少去理解我們遭遇的種種社會壓力、失敗、創傷及缺乏連結,而僅僅是將失序者們置入一個個疾病分類框架。我們渴望開拓一個能夠乘載並道出另類瘋狂故事之地。

心理社會障礙者在台灣有哪些權利?在地有類似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的心理健康法規嗎?

在台灣,精神障礙者「權利」(rights) 首次銘刻於法,首見於在2007年頒布的《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該法是對於聯合國2006年底通過的《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之回應,公約第一條即開宗明義表示,障礙者無法與諸眾在平等基礎上充分且實質地投身社會,是身心、智能或感官長期受損者,與各種社會藩籬互動之後果,而公約要旨即在推進、守護並確保障礙者能平等握有一切基本自由及人權。

《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的頒布,促使台灣開始在政策及法律制定上,規範社會心理障礙者擁有哪些權利、權利如何保障。在公約頒佈隔年 (2007年7月) ,原有的《身心障礙者保護法》大幅增修為《身心障礙者權利保障法》,法規宗旨從「規劃並推行各項扶助及福利措施」的救濟邏輯,轉為確保障礙者能「平等地參與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等之機會」的權利論述。但法規偏重各政府機關如何依照不同障礙級別來扶助障礙者個體,雖然我們的障礙評鑑導入了對社會層面有所注重的「國際健康功能與身心障礙分類」,但實務上障礙的鑑定仍相當生理中心,對如何處理構成個體在日常中處處障礙難行的結構性問題,未能論及。個人生理缺損不足以取得法定認證者便難以納入福利;取得認證者則有被污名的問題。

直到2014年另訂《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將國際公約內法化後,透過第10條規範,一來,各部門有義務增修或廢止有違公約精神的主管法規,同時,明文表示在前述法規未修正前,公部門人員應優先適用公約之規定。譬如桃園某位地院法官便援引公約第14條「不允許任何人因實際傷害或有傷害之虞而遭到拘留」,認為現行《精神衛生法》中將有自傷傷人之虞者強制住院的規定,與公約相悖,最終裁定同意被迫住院者所提『停止強制住院』的聲請要求。很多法規政策我們都在學習,也希望透過加入撰寫CRPD平行報告,促成政策的改變。

我對你們四人具韌性的結盟取向深感共鳴——在理解彼此創傷、酷兒經驗、缺乏家庭或政府支持、遭受現代心理健康體制壓迫等基礎上創造連結。你們會如何連結更多可能有相似感受者?你們計畫怎樣建立失序者聯盟的行動?

我們目前正在進行以下活動,並通過這些活動連結更多人:

1.讀書會:整理台灣本土的癲狂歷史。

2,外部活動參與培力:我們學習並剛開始參與台灣CRPD平行報告的撰寫;與夥伴輪流參加與身心失序主題有關的活動,包含讀書會、學術講座、藝術展覽、政策說明等。

3.敘說整理:目前有四個面向:(1)我們在使用者/倖存者社群建置中的創傷或挫折經驗;(2)日常的身心受苦、失序經驗;(3)醫源性受苦(心理健康服務的二度創傷);(4)隨著整理台灣癲狂史過程,挑選想訪談的人物。

4.明年底前希望有機會規劃至少一次發表:通過論壇、研討會或展覽等形式發表。

承前,我們沒有想成為一個「成功被治癒」的人,而是在共同協作的行動中連結彼此。

我們察覺,因為生物精神醫療知識與技術主導臺灣的瘋狂論述,以致於人們遭逢自身與他者的失序並渴望協助時,很難在精神科藥物、機構與專業人員外獲得資源,也難認知到另類的瘋狂論述。這促使我們希望透過舉辦讀書會,認知在不同時空裡,人們如何定義「瘋狂」?會視為瘋狂的是哪些人?而這些人又受著怎樣之對待?

我們理解,僅依憑強調時序性、因果性的敘事性書寫,吸引到的受眾有限,也很難再現自身與集體性的失敗與創傷,因而想另闢對瘋狂的呈現方式,如多媒體創作、融合檔案與視覺創作的策展等倡議方法。

 基於上述認知與籌備中的行動,讓失序盟對社會運動的想像,包括但不囿於街頭抗爭、立法遊說等民間組織既有路線。我們希望在舉辦讀書會、藝術創作與呈現等社會運動的參與過程中,認識有著相似負面情感、創傷經驗的失序者,希望能在一定互動與信任後,連結彼此成為夥伴。

你們四位核心成員有嘗試過什麼你們覺得有用的療癒方法嗎?有推薦的實踐方法嗎?在臺灣,有生物醫療取向外的另類取徑嗎?

我們目前較無法輕易推薦任何方法,但可以分享一些想法。台灣人除西方醫學、傳統中醫外,也很多人用民俗醫療、塔羅或新世紀療癒技術等多元方法。雖然西方精神醫療在健保資源、機構建置上皆有絕對優勢,但人們面對自身或他者的失序時,仍時時求助另兩套紮根於華人文化(尤其以華南沿岸為主)的醫療系統,即中醫與民俗。

民俗方法的「受驚」在西方醫學當中,可能被解釋為「急性壓力疾患」,但在民間信仰背後,則有一套「靈魂」與「身體」能分離的論述。「收驚」儀式,又稱作「叫魂」,其作法繁簡不一,基本上都會要求前來求助者備妥個人衣物,施術者將衣服覆於米盤、米杯上方,再透過唸口白、誦咒、施符等方式叫喚其姓名,以此喚回受驚而跑走的部分魂魄。

而在中醫領域,以針炙治療憂鬱症的作法日益常見,乃是奠基於「怒傷肝、喜傷心、思傷脾、憂傷肺、恐傷腎」的身心對應觀(相當應於西方身心二元論)。由此可見,上述兩大類替代性醫療系統,其在失序成因、處遇方式上,與生物精神醫學脈絡有著巨大差異,係自於其對於身體、心理以及靈魂之間全然不同之觀念與架構而來。

失序盟成員當中的Shu經歷的有效方式,則不存於上述這三套系統中。對於他而言,是法律框架外的自主用藥,而非體制內的心理諮商、精神科門診及住院觀察,緩解他強迫症狀帶來的近十年漫長痛苦;而夥伴L則有特別的民俗體驗,她因聽見有人叫她去死,所以跳樓,生還後,被一個佛教密宗師父叮囑念藥師佛的經。她通過每天念經,感覺好轉許多,但對精神科來說,這似乎是無稽之談,精神科專業人員認為她會好,是因為她調整了藥物的關係。許多危機或痛苦不只是生理性的,也會需要一些儀式或靈性(不是每個夥伴都相信靈性,但我們不會評斷他人的選擇)的取向。但不可否認的是,身心靈或其他許多坊間高收費的療癒方法,因為品質參差不齊而導致有許多人受騙。

你們對身心障礙者權益公約、癲狂者及心理社會障礙者權利熟悉嗎?

2006年底簽署的CRPD公約,把權利主體從「殘缺之人」改為「障礙者」認為其所以身陷障礙處境,乃是個體上的身心、智能或感官受損,長期受限於各種社會藩籬之結果。有鑑於此,勢得改造主由各國法律製造的忽略身心多樣性現況,障礙者才能同諸眾般地充分參予社會,此即,「平等權」及「公民參與權」這兩種公約保障的兩種最主要權利。

我們剛開始學習影子報告的撰寫,我們都曾經接觸過《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的課程與討論,但仍是初學者。

我們對本質普世人權的主張會特別小心。我們較注意權利論述被如何使用與競逐,例如:生命權與自由權的協商,兩者如何成為人權論述的依憑?兩者衝突時,如自傷行為被視為需治理的、傷害生命權的風險,但不被視為一種個體表達自由的形式時,我們應如何看待其中生命權與自由權的協商?自殺也是相似的議題,當我們說社會迫害罔顧生命,逼人想活也不能活,只能自殺死亡時,用的是生命權論述;但自殺者的主觀意願,卻時常用自由權的論述出現,如安樂死議題。這些「基本人權」論述競逐,常常來自生命經驗的不同。

你們認為政府及政策能扮演什麼角色?會希望進入其中遊說嗎?

在個人資源分配方面,目前政府政策上對障礙的認定與資源分配邏輯,有個人缺損與血緣中心的問題。台灣障礙者在求學、求職、生活補助等各項資源分配上,是依個人缺損程度來判斷受助資格,形成障礙判定仍以個人缺損與病理判斷為中心的結構,要獲得身心障礙資格認定很困難,沒有得到認定者會感覺是自己病得不夠重,拿到資格者卻常常覺得自己被烙印了污名,十分矛盾;直系血親則被預設為個人第一線的經濟與身心支持單位,造成一些困境如:我們不只一位夥伴被生父生母斷絕關係,有夥伴想辦理政府生活補助,卻因血親父母收入條件被納入而遭拒絕;有夥伴因同志身份與各種創傷因素被家庭拋棄,身心失序住院時卻被要求一定要通知父母親屬,平時連結很深的友人則被視為外人,尤其當這些友人被認出是前病人,更可能被醫院百般阻撓前往探視。

另外,台灣政府挹注社區資源不足,遑論投入失序者社群建置的資源。幾乎大多失序者社群是依附專業人員帶領的機構或服務(如治療團體)生成,這不一定不好,可是非常仰賴專業人員的反思性,否則社群其實只是發揮被治理以維持社會安定的功能,如:學習乖乖吃藥控制,而不是朝向癲狂文化的發掘創造去尋找文化抵抗的資源。文化抵抗路線上,也常面臨台灣法規限制人民表達,例如不能違反社會風俗,宣傳自殺等等,展示自傷傷口做為藝術表達要加很多警語等(加上警語不一定保護到什麼,反而常常只是製造恐懼),皆控制了社群發展與發聲的可能性。

大多失序者不太知道自己的權利。雖然台灣有倡議設置「同儕支持專業工作者」(目前沒有復元取向心理健康服務政策的台灣,還沒普遍有這個職位)的聲音,要讓失序者進入服務,但是若沒有失序者抵抗意識文化的滋養與反思性強的專業人員,恐怕就算失序者進入服務,亦很難改變什麼。就像即便倡議上我們有合法的精神障礙者代表進入國家委員會,也不是人人有機會進去。文化性的改變,需要引入另類行動。我們正繼續連結在地失序者,以及願意與失序者交流、在體制或許格格不入、有反思性的專業人員,拓展針對上述問題的行動方法,看看我們能一起做些什麼,慢慢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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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3/24立院精衛法公聽會_失序盟王修梧發言

https://youtu.be/JpJu6ZA9_-0

【燦爛時光會客室】第347集|立院倉促闖關! 精障無人權、社會更安全?|專訪 林俊儒、李昀|20220108

By bangq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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